这回只隔了不到一分钟的时间,墨镜青年已经从刚刚蛮横的站姿变成了弯腰捂着自己的腹部的模样。

    他的声音也忽然变得委屈巴巴:“哎呀,我受伤了。”

    宁韶:“……”

    墨镜青年见对方停下,一边说一边靠着墙壁坐了下来,擦了擦嘴角破皮的淤血:“我离家出走,身上的钱都花完了,还欠了一屁股债,如果没有人帮我,我今晚就没地方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可以把手表当掉。”

    墨镜青年嘴角微微一僵:“这不行,这是我的生日礼物,很有纪念意义,不能当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“要不我把我当给你,你出钱买我吧?”墨镜青年忽然又道。

    宁韶是雇过很多人,此时上下端详墨镜青年。

    “不要。”他简单利落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我能烧饭、能洗衣服、还能打扫房间。”墨镜青年总结道,“我很厉害,别人会的我会,别人不会的我也会。”

    “不需要,你找别人。”

    墨镜青年:“……”

    宁韶没有再看墨镜青年,转头一声不吭地继续前行。

    然而没走几步,他又感觉到小腿肚上一沉。

    这一回,墨镜的青年竟然直接抓住他的他的裤腿。

    “这位先生,萍水相见就是有缘。”青年一把摘掉自己的墨镜,努力用眼睛看着宁韶,“你刚刚也看到那么多坏蛋打我,你要不领走我,我又要挨打呜呜呜!”

    宁韶:“……”

    先前这青年带着墨镜的时候还有几分强势,但除去墨镜之后,一双桃花眼泪汪汪的,竟显得格外显眼。

    但这青年长得却十分好看——他眼睛轻轻上挑,偏又睫影如浓墨般渲染着,乍一眼看去有种惊鸿一见的惊艳感觉,加之肤色白皙,即便在暗色中也能叫人注意到出色的五官。然而此时漂亮的男青年好看的眼睛边带着一丝被划破皮的血痕,加之脸上还有淤青,明明是个碰瓷行为,竟然也让可怜也看上去像真的一样。